维修资金信息变更工作操作规程
一、工作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2.《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因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生变更或数据不符需变更维修资金交存凭证信息的,应当办理维修资金信息变更,需提交:
1.信息变更申请表(表十);
2.维修资金交存凭证。
三、工作程序
1.工作程序
受理→复核→归档
2.工作时限
证件有效,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四、岗位职责
承办机构 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 大厅二楼60-62号窗口,西区大厅14、15号窗口,郑东分局办事大厅维修资金窗口
承办岗位 工作内容
1.查看商品房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指导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核对需变更的信息。
受 理 2.登录管理系统更改信息。
3.变更维修资金交存凭证信息。
4.整理资料,移交复核。
复 核 1.核对变更的信息。
2.整理资料,移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