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房屋维修资金核算工作操作规程

  •   维修资金核算工作操作规程

      一、工作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2.《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一)办理退款业务:

      1.维修资金退款通知单;

      2.经办人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办理使用划拨款业务:

      1.维修资金使用划拨通知单;

      2.经办人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如直接划拨给施工单位,需提供委托书。

      三、工作程序及时限

      1.工作程序

      受理→复核

      2.工作时限

      证件有效,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四、岗位职责

      承办机构 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 六楼616房间

      承办岗位 工作程序

      出   纳 1.出纳查看身份证件。

      2.符合办理退款或使用划拨款业务的,填写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复   核 1.核算管理科负责人复核领款人证件及填写好的支票金额、印章、业主姓名、单位名称等内容是否正确。

      2.正确的加盖财务印鉴章。

      3.指导领款人签字。

     

  • 2009-8-19 22: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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