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郑州将有专门法规规范商品房预售款。记者昨日获悉,郑州市政府原则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拟让商业银行成为预售款的监管主体。
9月18日下午,郑州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款收入管理、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该文件稍作修改后,将以政府文件形式公布。
商品房预售制本来是为了加速房地产开发,降低开发成本,给消费者带来相应利益的,但是目前,一些开发商却拿这些资金用于买新地等其他开支,给消费者及房地产业发展带来了很大风险。
随着近两年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世界金融形势日益严峻,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机越来越大。为实现快速销售,迅速回笼资金,一些开发商甚至挪用预付款投资他处获利。
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面的法规。据了解,哈尔滨、武汉计划今年出台相关监管法规;南京商品房预售款实行网上监管;广州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出一定“诚意金”存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纳入监管后,其中一定比例的资金将被固定用于支付承包工程款,小区内自来水、排水、燃气、热力及电力等工程款,保证商品房按时完工。
据了解,《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将采取商业银行主体监管,政府监督执行的监管模式。政府认为,这种模式能有效加强协调监管能力,及时掌握开发企业销售情况,又能保证政府及时掌握监管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