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住房公积金出新政便民利民值得关注

  •   夫妻俩公积金账户上每月增加1500元,和房贷差距不大,但按现行政策,想拿公积金账户上的钱还房贷,需要先支取再缴存,手续很麻烦。“公积金账户的钱啥时候能直接还房贷?”小刘夫妻俩对此盼望已久。

      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出台一揽子“新政”,除了公积金账户的钱能自动提取还房贷外,还有贷款贴息、支取公积金、网上缴存、绿色通道等诸多利民、便民新举措。

      ◎提取还贷

      公积金账户余额能还房贷

      使用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动偿还个人住房贷款,许多市民已经期盼许久。随着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新系统上线使用,提取还贷这一梦想终于成为现实。

      所谓提取还贷,是指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公积金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委托管理中心(或县区管理部)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钱偿还房贷。

      “只要在管理中心(含县区管理部)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尚未还完房贷的市民都能申请。”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路丽杰介绍,签订《委托协议》后可自动转账还房贷,不仅可以提取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上的钱,还能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的钱。

      下月起可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路丽杰解释,提取还贷方式为逐月提取还贷,即借款人和其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后,由管理中心按月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的钱还房贷。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加在一起,大于房贷月还款额时,每月只需提取月还款额即可;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加在一起,不足房贷月还款额时,借款人还要将不足部分补齐至还款账户。

      路丽杰说,尚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从11月1日起,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提取还贷手续,经管理中心审核后,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和《委托协议》。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从明年1月1日起,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还贷申请,管理中心审核后签订《委托协议》。

      ◎公积金提取

      三项新举措方便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手续繁琐,也是很多市民反映的一个热点。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郭春华介绍,这次出台的新政策针对这一问题,也出台了3项新举措。

      一是外来务工人员提取公积金简化手续。郑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来提取公积金,只需提供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填写提取申请表,即可提取公积金。

      二是放宽失业下岗人员提取条件。单位已经破产或已办理集中托管的单位,连续五年未缴存公积金且职工信息无误,填写提取申请表后(不需盖章),可直接提取公积金。有些企业确实已经破产,但没有为职工办理失业证、下岗证或者再就业优惠证的,只要单位能提供破产文件且连续五年未缴存,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三是放宽提取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条件。市民因偿还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时,除了正常支取所需材料外,只需在银行打印出最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即可。

      ◎贷款贴息

      报名申请11月9日截止

      为了减轻低收入公积金贷款家庭的还款压力,今年,管理中心继续实施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即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家庭,以上年度偿还贷款利息额为基数,按适当比例予以现金补贴。单个家庭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利息补贴。

      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路丽杰介绍,贷款贴息的报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目前已有20多个家庭报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在11月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报名申请。

      预计经过集中审核、公示之后,12月份贷款贴息的现金补贴就能发放到低收入家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

      贷款贴息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可拨打管理中心电话咨询。

      “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系统已正式开通,今后,通过互联网就能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处处长杨凌宇介绍,各缴存单位可与银行、管理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申请这项新业务。据悉,开通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其职工可通过网络随时查询本单位公积金缴存、支取、变更等明细账,还可以打印出来予以对照。

      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条件和需提交资料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分别不少于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3倍。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

      需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公积金账号或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借款人留存的《委托贷款合同》原件(2009年11月1日后新办的贷款并同时办理提取还款的不需提供)。

      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和电话

      为方便市民就近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郑州市区的4家银行网点设立了办公场所,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缴存业务。公积金办事大厅可办理提取、贷款业务。

      服务地点地址 电话

      公积金办事大厅百花路46号 (0371)67172112

      工商银行行政区营业厅花园路24号 (0371)65669912

      工商银行金水支行营业厅南阳路327号 (0371)63947262

      工商银行西大街支行营业厅西大街214号 (0371)66234862

      工商银行陇海路支行陇海西路81号 (0371)67089189

      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24日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四。

      业务咨询电话:(0371)67172112;归集支取业务电话:(0371)67175993;贷款业务电话:(0371)67172183;语音自动查询电话:(0371)67887788

     

  • 2009-10-23 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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