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申报
工作操作规程
一、工作依据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2.《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
二、办理条件
(一)企业提供材料:
1.企业资质证及法人证明;
2.企业银行资金证明(不低于申报项目投入资金的30%);
3.项目申请书;
4.规划部门相关意见;
5.项目建议书批复;
6.土地证或征地协议;
7.土地部门相关意见。
(二)承办单位提供材料:
申报项目统计表。
三、工作程序及时限
1.工作程序
受理→初审→复审→终审
2.工作时限
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退回申报单位。
四.岗位职责
承办机构 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 房地产大厦3楼301、303房间
承办岗位 工作内容
受 理 1.查看相关材料。
2.现场踏勘,调查公司情况。
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登记备案,不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单位。
4.整理材料提出初步意见,报中心业务会讨论。
5.对经批准的项目资料和批准文件进行归档。
复 审 1.科长审核。
2.分管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含信访意见)。
终 审 1.分管局长审核资料。
2.局长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