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投诉受理工作操作规程
一、工作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2.《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投诉材料
三、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受理→调查→处理→反馈
四、岗位职责
承办机构 郑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 大厅二楼维修资金受理窗口
承办岗位 工作内容
受 理 1.接受投诉和举报。
2.登录管理系统,核实举报事项。
3.符合办理条件的,填写《受理登记表》。
4.将案卷材料整理后,即时转交现场调查。
调 查 1.调查人员对所投诉和举报的事项,由两人以上进行调查取证;搜集相关信息,核实当事人投诉的内容。
2.对所投诉和举报的事项进行协调解决。
3.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总归档。
反 馈 稽查管理科负责人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