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5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公务车节假日必须封存停驶。
规定包括五条: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公务用车应当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制定公务用车登记制度,禁止非公务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油奖励制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加快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管住车辆的节能降耗工作,就能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除了公务车的事情,办法对公共机构的各种“浪费行为”也作出详细规定:如公共机构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用热量多少来收取费用。